抓好安全防范、促进安全发展
抓好安全防范、促进安全发展
(卢继敏)
按照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贵阳贵安八十条具体措施、市工投公司七十五条措施等要求,以及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我从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正确认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关于安全生产月、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等四个方面谈一下我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一、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
一是如何认识“三管三必须”?
“三管三必须”是安全生产提出的工作要求,写入了新修改《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管理的新格局。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重点就是强调在公司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
就公司而言,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的各系统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安全要负责,包括安全经费投入不到位,财务分管的领导有责任。同样,我们的两个子公司,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对其分管工作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二是如何落实“三管三必须”?
“三管三必须”对企业领导、部门都赋予安全管理责任,我认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负责人抓得紧不紧。各分管领导、各级负责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研究分管系统(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公司已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编制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下一步要加强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